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董永胜决定逮捕


【资料图】

正义网北京4月10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,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永胜(副厅级)涉嫌受贿一案,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董永胜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[责任编辑:颜妤函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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